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2 发行对象;
3 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4 募集资金的用途;
5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6 决议的有效期;
7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8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审议的议案基本由保荐人协助公司起草,保荐人会根据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建议公司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