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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3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我国《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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