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第3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