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委员会必须全面履行下述职责,但在公司上市前后的短期内,即所谓过渡期间,部分职责可免除。
1 制定一份陈述审核委员会责任和义务的书面文件。
2 向董事会提供如下意见:外聘审计师的提名;外聘审计师的薪酬。
3 直接负责监督外聘审计师的工作,并解决管理层和外聘审计师关于财务申报事宜的分歧。
4 预先核准外聘审计师即将向公司或其附属实体提供的非审计服务。
5 审核公司即将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书、管理层运营状况说明(简称“MD&A”)以及年度和中期收入通告。
6 确保摘录或引述自公司财务报告中用于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经过充分的审核程序,并必须定期评估这些程序的完善性。
7 制定以下操作规程:a.接受、留存及处理关于会计、内部财务控制或审核事宜的投诉;以及b.处理由公司员工不记名提交的对有关财会或审计事项的质疑。
8 审批公司前任和现任外聘审计师所在公司对其合伙人、员工及前合伙人和前员工的聘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