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 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 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 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