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清算组选定成员。根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据此规定,除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另行选任确定清算组成员,否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动成为公司清算组成员。选任担任清算组成员的,为“清算组的选任成员”;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未作出选任时,公司董事为“清算组的当然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