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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组织法上的公司股东的变动?

在我国公司法上,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不包括转投资和其他分立方式。基于股份回购理论,公司分立必然引起公司股东的变动。

[厦门瑞丰注册香港公司]1 新设分立中的股东变动。在新设分立中,新设立的两或两家以上公司应当向原公司股东分派股份,股东持有的原公司股份由原公司购回并注销,原公司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东资格。

2 派生分立中的股东变动。在派生分立中,[福州瑞丰注册香港公司]原公司主体资格不变,并依法设立一家或一家以上的新公司,但原公司注册资本有所减少。因此,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股东将减少对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并获得新设公司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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