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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39条关于对首次股东会会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然而,何谓“首次股东会会议”,法条对此没有定义。在逻辑上,首次股东会会议存在两种解释:一是指公司成立前股东会召开的最好一次会议,二是指公司成立后股东会召开的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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