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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5条第8项所称?

《公司法》第25条第8项所称“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相当于任意记载事项。由于《公司法》将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混在一起,难以决定在何种情形下公司章程无效或者章程条款无效,这种做法无助于确保公司和股东(或者投资者)利益和确定性和稳定性,在立法上应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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