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执行职务时因个人行为造成重大错误或失误,给公司和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
2 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3 交易所认为不具备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