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我国现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已作出多项明确规定。
1 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商业银行法》第13条)。
2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保险法》)第69条)。
3 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4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10条)。
5 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并满足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9、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