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监事在收到上述股东书面请求后,如认为其请求理由充足,应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少数股东取得派生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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