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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113条规定?

《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便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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