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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什么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援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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