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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第222条规定?

《德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第222条规定:普通减资的决议,至少经被代表的股本的3/4的多数同意,才能生效。涉及多种类股票时,减资决议须经所有类别股东的同意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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