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英国公司法的三大原则是:一将公司注册登记情况向社会公开,从而确立了公示主义原则。二只要注册登记便可成立公司,确立了登记主义原则,简化了公司设立程序。三合股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无须像合伙人转让出资那样征得其他成员成员的同意,从而划清了个人合伙与合股公司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