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法国家,公司法是从英国特许令和判例法中产生的,它是循着自我完善的路径发展起来的。其中,股票和债券的发展是推动公司成立法发展的生要力量,或者说证券市场和证券制度推动了英美公司法体系的初步建立。这一发展路径的特点是,公司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相对独立地自我发展,并且与资本市场保持紧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