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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会发行监管部负责受理“法律意见书”按什么程序办理?

按以下程序办理:1 如认为法律意见书陈述的事实不清楚或发表了不恰当的法律意见,将对律师进行书面查询,律师应及时作出修改补充;

2 证监会可就有关外商投资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3 如没有进一步意见,则在收到“法律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法律部函复律师事务所。对于出具虚假、误导性法律意见或有重大遗漏的“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证监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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