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的对象,笼统地讲就是证券市场本身,正是因为对市场本身的监管,使监管对象具体延伸到市场内的所有环节,包括市场的运行、市场参与者及其市场活动和行为。因此,证券市场的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对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但是,对上述的涉及证券市场的所有活动和行为,并不是都必须予以监管的。哪些是必须予以监管的,其范围和监管的重点也不相同,所以难以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对于监管对象的范围和重点的确定,应根据本国证券市场机构的缺陷、监管对象的性质和特点、在某一时期本国或世界范围内监管的重点目标,以及监管的成本等因素综合来考虑。总的来讲,出现市场机制失灵的环节,就是需要监管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