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现行国有企业干部制度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影响?

香港方面来看,因红筹股公司、H股公司绝大多数都是国有资本控股的上市公司,由内地政府主管部门委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天经地义的事,尽管香港证券界对内地上市公司人事更迭频繁、用人决策不透明、经营策略因人而异、贪污腐败现象严重等问题多有诟病,但又感到无力监管。一方面是因为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只负责监管上市公司的行为,而董事的诚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操守等是由香港《公司条例》调整的,属于政府公司注册处的职责,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只有禁止行为不当的人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权力,而没有对其进行处罚的权力。另一方面,香港证券监管部门也早已习惯了内地上市公司的这套运作机制,也不便对其人事更迭有过多的干预。

从内地监管方面看,尽管我们也多次大声疾呼加强境外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国家经贸委和证监会并于1993年3月29日专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国经贸改【1999】230号),提出了11项强化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但由于我国现行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的限制,使证券监管机构也难以实现其愿望。因此,对于这些在境外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来讲,内地证券管理部门也无力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月操守。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