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九条”具体内容包括: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在现行委托贷款的法律框架下,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对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进行集中管理;允许在浦东设立财务中心或者资金中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用于集中管理境外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和境内成员公司经外汇局批准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等等。据分析,“新九条”对浦东而言,将促进在华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设立跨境运作的资金中心、财务中心,进一步发挥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五大流”的枢纽功能,也将进一步完善浦东商务环境,支持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先发效应和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