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法对股东大会有无要求?
答:董事认为需要时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决定会议的方式和地点;如超过50%有投票权的股东提出书面要求,董事必须召开股东会议;必须在不少于会议召开的7天前发出通知;通知书须注明会议地点、时间及会议内容的性质;通知书发给股东名册内记录为有权投票的记名股份或无记名股份的股东所登记之代理人或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