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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离岸公司董事职务?

    据公司法规定,一间公司的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除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

解除离岸公司董事职务:

    1、董事无行为能力;

    2、股东或董事通过决议撤销董事的职位;

    3、董事破产或与其债权人达成任何债务安排或协定;

    4、董事书面通知公司辞去其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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