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债务分摊人名单的设置与财产的分配如何?

1 在一个国际公司清算的命令作出后,法院应尽可能快的设置一个债务分摊人的名单并且可以修改股东的注册,并且当公司发行不记名股票[或者股权证]的情形时,可以调查并决定在此种修改或调查对于设置正确的债务分摊人名单是必要的情况下谁是公司的股东。

2 不管第1款如何规定,当向法院显示对债务分摊人进行催告或者调整其权利是不必要的时,法院可以免除一个债务分摊人名单的设置。

3 在设置债务分摊人名单时,法院应当区分因为自已的权利而成为分摊人的人及作为代理人或者对他人的责任有义务而成为分摊人的人。

4 债务分摊人的名单设置后应成为其上列出的作为分摊人的人的义务的初步证据。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