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清算时没有请求可以被允许证明,除非:
a 关于该请求的库克群岛以外的一个法院的判决能够在库克群岛的任何法院被登记,并因而在库克群岛上发生效力;或者
b 该请求因为库克群岛的一个法院的程序而能够发生效力。
2 当清算人不知道任何股东的身份或地址时,他应当将这些股东应得的资金存入库克群岛为了此目的而设立的一项未偿付资金的基金,并且第一百七十二条有关未偿付资金的基金的支付规定应准用上述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