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百五十三条(与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库克群岛国际法中关于优先支付的规定,在清算时, 一个国际公司的财产应被用来平等的偿还其义务,并且根据此运用,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与义务在股东中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