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一个债务分摊人死亡,在其被列入债务分摊人名单之前或者之后,他的法定代理人应有义务按其正常的管理程序对国际公司的财产进行分摊来免除其义务,并且相应的成为债务分摊人;如果他们因为过错而未能支付命令他们支付的任何数量的金钱,可以提起管理死亡的债务分摊人的财产及强迫支付应支付的金钱程序。
2 如果在库克群岛或者它地方,一个债务分摊人被裁定为破产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或者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财产,在他被列入债务分摊人名单之前或者之后:
a 他的受托人应当为了清算的目的而代表他并相应的成为一个债务分摊人;并且
b 为离将来的催告及已经作出的催告,应当对其资产作出大致价值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