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中止清算的权力是什么?

1 清算开始后,法院可以根据任何人的申请,随时命令中止清算。

2 中止清算或者拒绝中止清算的命令应当以法院认为适当的条款及条件作出。

3 清算人应当立即将第一百四十九条中规定的每项命令的一份副本提交登记官。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