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国际公司的清算附带的任何合适的成本、开支和费用,包括清算人的报酬,应当就公司的财产优先于所有其它任何原因的请求进行受偿。
2 在公司的财产不能清偿上述的成本、开支和费用时,法院可以命令将用于清偿上述成本、开支和费用的财产按照其认为适当的优先顺序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