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个国际公司应在其清算开始后停止经营业务,除非清算人认为该业务:
a 对国际公司的清算是必要的;或者
b 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对于清算人不能根据第一百九十二条拒绝的任何合同的履行是必要的,但是,尽管在条款中有相反的规定,该公司的法人资格与法人权利能力应当延续直至公司清算。
2 在一个国际公司的清算开始后所有董事的权力应当中止,除非公司的清算人批准了其延续。
3 任何股份的转让,如果不是根据或者经过清算人批准的转让,除了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外均无效,并且在公司清算开始后任何的股东资格的变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