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当前任审计师离任时,国际公司应当任命一位注册的公司审计师作为本公司两个审计年度的审计师。
2 国际公司在一次全体会议上可以将审计师免职,此全体会议应在召开之日前不少于28天的时间内应通知审计师与登记官;但是,在此次全体会议或者此后一个月内的一次全体会议上应当任命一个经登记官认可的注册的公司审计师来取代被免职的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