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官如果认为未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担保申报或者在申报细节上有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等情况是出于意外或疏忽或其它充足的理由,或者不会对债权人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或者基于其它理由认为给予救济是正当公平的,就可以根据对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有责任的国际公司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发布命令延长申报时间或者允许修正遗漏或误导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