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国际公司拒绝就股份、债券或其它对公司拥有的权益进行登记,应当在转让情况被提交公司之日起2个月内,向受让人发送拒绝转让登记通知。
2 国际公司以及失职高级职员不遵守该条规定的,构成触犯库克群岛国际公司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