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章程没有设定(或允许)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包括相比于其他股份和或者优先股在支付股本、参与盈余资产和利润分配、累积或非累积股利、以及在投票、清偿股本和股利上的优先性等方面的权利)时,国际公司不行发行优先股或者将已发行股份转换成优先股。
2 如果未能遵守第五十六条规定,国际公司以及任何失职高级职员都违反了库克群岛国际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