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库克群岛国际公司法要求国际公司的董事确定某一行为是否会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公司董就当考虑:
a 国际公司所有现实的债务;以及
b 公司董事善意相信国际公司在未来某个时间可能需要从经济收溢中支出的债务。
2 第五十四B条的任何规定以及本条第1款的规定,都不应导致根据库克群岛国际公司法生效前之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条第6款有关规定进行的交易或交易按排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