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库克群岛国际公司法,信托公司或者任何其他个人都可以通过将其姓名写于公司章程中并履行关于注册的要求,为了任何合法目的设立国际公司。
2 如果章程上的某个签署人是一家公司或者信托公司,在这时,章程可以以该公司或信托公司印章的形式或者通过获得完全授权为公司利益行事的人上签署。
3 根据库克群岛国际公司法设立的国际公司可以是
a 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b 无责任公司;或者
c 担保有限公司;或者
d 股份担保两合公司;或者
e 无限责任公司;或者
f 共同公司。
4 第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绝对不能被解释为限制国际公司根据库克群岛国际公司法第五十七条发行债券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