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立资产公司的资产应当是独立资产或总资产。
2 独立资产包括独立资产公司持有或代表持有的独立资产。
3 独立资产公司的总资产包括公司的非独立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
4 独立资产的资产包括:
a 股本形式的独立资产和归于独立资产的储蓄;和
b 归于独立资产或由独立资产持有的所有其他资产。
5 第二百十十八条第四款下的“储蓄”包括未分配的利润、资本公积金和股份溢价款。
6 独立资产公司的董事有责任设立并且维持(或促成设立或维持)下列程序:
a 将独立资产同公司总资产分离并保持该分离状态;
b 将一个独立资产同其他独立资产分离并持该分离状态;
c 必要时,在独立资产之间或独立资产与公司总资产之间,分配或转移资产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