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公司由法院清算或在法院监督下清算的过程中,任何公司过去或现在的董事、经理、高级职员或股东曾经做出过与公司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行为,法院可以,经任何在公司清算中有利益的人申请或自行提出动议,命令官方清算人或清算人(视情形而定)对该违法行为提起和进行一个或多个检举,并且可以命令从公司财产中支付检举的费用和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