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开曼群岛公司洗清算人向登记官的报告?

清算人应当向公司登记官递交一份已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和会议召开日期的说明,在说明登记之日起三个月期限届满之日,应当视公司已经解散,清算人没有向公司登记官递交说明的,在失职的持续期间内,应当处于每天十元的罚款。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