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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公司和解在何种情形下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上诉权利,即将自愿清算的公司和其债权人达成的任何和解,如果公司通过一个特别决议表示同意,则应当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如果占债权人总数75%以上且持有的债权份额达75%以上的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也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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