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开曼群岛公司特别诀议的副本?

1.公司章程已经登记的,在特别决议通过后散发的每一份公司章程副本中应当附有或载有一份当时有效的所有特别决议的副本。

2.公司章程没有进行登记的,经任何股东请求,并支会十美分或公司规写的小于十美分的费用,公司应当向该股东发放一份特别决议的副本。

3.任何公司违反本条规定的,每有一份违反本条规定的副本,就应当处以两元的罚款;并且公司的任何董事或经理理应明知但故意授权或许可这种违法行为的,给予同等处罚。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