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指定一个或多个董事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由一个或多个董事组成。
2.除非公司组织大纲或章程另有规定,每个委员会都享有诸如在董事会决议中阐明诸如设立委员会那样的董事会的权力,包括签署公司印章的权力,但是,根据离岸公司法第四十二和五十三条的规定,委员会在需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上不享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