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也有自己的会义制度,但形式灵活,强制性要求少。如维尔京公司法第48条规定:1.只要通过电话或其他电子方式参加了会议和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可以互相听取到发言就可认为其出席了会议;2.出席人数可由公司组织大纲或章程规定,无规定时,有一半的董事亲自或派件代表人出席了会议视为合法;3.明确规定可派代理人参加;4.会议可在维尔京境内或境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