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以离岸控股公司的形式造壳在海外上市的优点有那些?

以离岸控股公司的形式造壳在海外上市有以下优点:

第一,与企业直接在海外挂牌上市相比,造壳上市是以一家境外的未上市公司名义在交易所申请挂牌,这样就可以直接避开直接上市中遇到的适用境内法律的种种限制,获得首次融资和再融资的便宜;

第二,与企业在境外购买一公司上市相比,企业能够构造出比较满意的“壳公司”,上市的成本和风险相对较小,因为造壳上市是有目的选择或设立壳公司,然后申请上市,一方面造壳公司比买壳公司成本低;另一方面壳公司是与国内企业有业务关联的,除了利用壳公司申请上市外,国内企业还可以借助壳公司拓展境外业务;

第三,由于壳公司是在香港开曼或是百慕大等英美法系地区成立,有关法律对股权转让,库存股、认股权证及公司管理方面的要求,都与国际接轨,这对发起人、股东、管理层均比较有利,亦较受国际投资者认同;

第四,境外公司没有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等概念与限制,故公司的所有股份均可在市场流通及买卖,战略投资者的退出自由得到充分食保证。而创业企业上市更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形式。由于中国资本市场不完善,国内此路不通,那只能通过海外上市保证风险投资全身而退;

第五,实践中,一些公司在海外上市曲线中的“拐点”不止一个,而可能在多个避税地注册多个“壳”公司。在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伴随的是层层交错的控股关系、扑朔迷离的资产置换。由于离岸法域保密性良好的特点,各家离岸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及其实际控制人深藏其中而难为外人所知,产权结构的复杂化、模糊化给产权归属人或实际控制人带来无比巨大的资本和业务运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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