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自今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期间,对进口三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
商务部2005年发布公告,决定自当年7月22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今年5月,商务部收到山东滨化瑞成和阿拉善达康两家企业代表递交的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进口三氯乙烯对我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发生,会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商务部调查认为,企业代表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三氯乙烯主要用于制冷剂及工业清洗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