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電 香港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18日提醒游客,不要攜帶無許可証的瀕臨絕種動植物進入香港。
漁護署發言人當天表示,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持有瀕危動植物,必須事先向漁護署申領許可証,旅游紀念品也受此條例所管制。
發言人提醒市民,在外地購買紀念品時,要留意有關物品是否屬于瀕危品種,如象牙、石珊瑚骨骼、蘭花、仙人掌及豬籠草等。
發言人強調,任何人無許可証進口、出口、再出口或持有瀕危物種,即使非用于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1年,有關物品也會被沒收。
今年頭11個月,漁護署在海關檢獲瀕危物種個案達236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