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新闻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乌龙指”赔偿案开庭 光大证券态度松动

      时隔一年,备受关注的光大证券“8·16事件”引发的民事赔偿案8月5日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开庭。

      光大证券(601788.SH)2014年中报披露,[注册塞舌尔公司]截至6月30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受理的涉及“8·16事件”民事诉讼89起,涉诉标的约1202万元。

      该案审理持续至5日晚间,审判长宣布庭审阶段结束,将择期进行宣判。6月9日、10日的证据交换环节,光大证券方明确表示拒绝和解。而庭审结束环节,被告光大证券一方态度也有所松动,从证据交换阶段的“我们拒绝调解”,变为“将回去跟公司商量一下,看能否拿出一个(调解)方案”。

      2013年8月16日11:05,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11:44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14时,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乌龙指事件”,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处以超过5.2亿巨额罚款,并对部分高管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处罚。虽然处罚力度空前,但是受到乌龙指影响的人却未必能从中获得赔偿,尤其是股指期货投资者,这也是本次诉讼的缘起。

      此案的原告主要是股指期货的个人投资者,此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计61件,将合并审理,其中严义明律师代理33件,许峰律师代理16件,林嵘律师代理8件,王智斌律师代理4件。其余案件包括个别无代理人、外地律师代理的部分案件,下次另行安排庭审。

      此前光大证券曾对上海二中院的管辖权产生质疑,最终被上海高院驳回,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光大证券方面依然对上海二中院是否有权受理、管辖此案和是否应当终止原告方诉讼提出了异议。

      昨日上午,针对证监会认定的事件过程、证监会行政处罚,双方就证监会判定事实展开交锋。对于原告方提出的“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价格”等责任,光大证券方拒不承认。

      根据合议庭梳理,双方针对四大争议焦点展开:1.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2.内幕交易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3.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与行为人的内幕交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4.内幕交易行为是否给投资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双方展开了拉锯战,[注册萨摩亚公司]光大证券辩解称此次光大证券可能存在内幕信息,但不存在内幕交易,从事件发生到光大做出声明,仅仅过了三个小时,根据国家法律,证券市场出现异常在两个交易日内发布信息即为合法。在上交所跟光大证券联系之前,光大证券也是不知情方。

      至于操纵市场,光大证券宣称其所进行的任何交易都是合法的,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光大的每一条交易都需要向外界宣布,买了多少股,每股多少钱,基于基本的法理,法无禁止即为合法,光大并不存在操纵市场。而且,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判定巨额交易客观上造成了证券市场波动,但属于技术缺陷,不构成操控市场。

      原告方还认为光大证券存在信息误导的过错,因为21世纪网(微博)做出的乌龙指报道是媒体揭露,不属于信息披露,当时董秘梅键对21世纪网否认了误操作的猜测,这误导了投资者。基于梅键的董秘职位,他应当对自己的回复承担责任。

      光大证券方则坚称媒体报道是传来证据,不应作为光大证券的态度。况且有关于梅键的报道是11时59分发布,在下午开盘前光大已经做出了更正,所以梅键的报道主要发生在歇市时期,不应对市场产生实质的影响。光大证券还称,事件发生时梅键并未参加公司的会议,所以他的表态不能代表公司。

      对此番表态,原告律师笑称,才知道梅键是临时工,只要出了问题,董秘也可以变成“临时工”。

      光大证券则再度回应称原告认为梅键是“临时工”这个说法是不着边际的,一个人只要获得了公司的授权,他就代表公司,如果一个临时工被公司授权,同样可以代表公司,如果董秘没有被公司授权,就是他的个人行为。

      原告律师对这一说法再度反驳称,[萨摩亚公司注册]梅键作为董秘专门负责的就是对外沟通公司业务,视为获得了公司概括性授权,光大证券的说法是在曲解事实。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瑞丰德永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