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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港交所考虑限制新股招股前低价配售

  据香港《明报》报道,消息人士透露,港交所(0388)正考虑非正式咨询市场意见,研究应否引入明确规则,限制新股在上市前,以低于上市招股价出售股份予策略投资者。虽然暂未有明确规则限制新股在上市前出售股份,但上市委员会一般会按不同个案情况作考虑,例如售股安排是否对所有股东公平等。消息人士说,不久前便有一家新股,其提出在上市前以较低价售股予第三者的申请,被委员会拒绝。

  近年不少新股在上市前,都爱引入基础投资者或策略股东,这等投资者的认购价,一般会低于股份上市招股价。有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称,不能单凭入股价高低,去断定策略股东获优惠,因为他们实际上要承担的风险,较上市时认购的投资者为高。他解释,投资者上市前入股,可能要面对公司最终上市不成的风险。再者,不少策略股东要受禁售期限制,如股份上市后半年至1年不能出售股份等,万一公司上市后出现问题(例如长期停牌等),这等股东亦未必可轻言沽货离场。

  研分析员报告内容 不得超上市文件

  另外,新股上市前,保荐人及承销团定必向机构大户提供新股推介报告,但这等报告所载的前瞻内容,要是超出招股文件范围,在现行法规下,证监会是无权过问。消息人士透露,为堵塞这种散户与大户“资讯不对等”的漏洞,证监会及港交所正研究引入新规则,确保分析员所撰写的新股报告,当中的内容不会超越上市文件范围,否则有关分析员会被视为违反《操守准则》,或要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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