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香港证监会昨天公布,谴责亨达金融(111)(现称“信达国际外汇”)并罚款400万港元,而亨达投资顾问(现称“信达国际投资顾问”)自愿向证监会交还牌照。
据港媒报道,证监会昨天公布,谴责亨达金融(111)(现称“信达国际外汇”)并罚款400万港元,而亨达投资顾问(现称“信达国际投资顾问”)自愿向证监会交还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的牌照)。证监会没有向两家公司采取纪律行动。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亨达金融于2004和2005年没有充份监督员工,防止他们进行自荐造访活动、协助亨达投资(新西兰)进行无牌活动、没有遵从外汇合约的保证金规定、没有为公司本身设定外汇持仓限额和适用于客户的交易限额,以及没有及时处理投诉并向证监会举报怀疑违规活动。
证监会解释,没有向亨达金融和亨达投资顾问采取纪行动是由于上述缺失均源于亨达集团的前任管理层,这批人员已被撤换,加上有关业务已于09年易手;再者,两家公司的控股公司信达控股同意中止与亨达集团若干现任及前任高层管理人员的联系,并结束亨达金融和亨达投资顾问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