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光大控股发布的公告报道,本公告乃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注册开曼公司] 仅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就本集团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现有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与2014年同期相比,于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之盈利将大幅上升超过150%
有关预期上升主要受惠于本集团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之各项相关收入稳步提升,本集团适时有序的退出部分投资项目,锁定相关字资本利得及本集团经营公司利润分享同比显著提升。
此外,本集团的综合净资产亦保持稳定增长。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项目之公允价值的评定仍在进行中。这项工作的结果可能为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中期业绩带来额外综合净收益(或亏损)。
于本公告之日起,[注册马绍尔公司]本公司仍在编制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讯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讯(包括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及未经董事会辖下之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确认的综合管理项目)而做出的初步评估。股东及本公司潜在的投资者应细阅预期将于2015年8月底前刊发的本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以了解本集团的财务表现。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