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恒基地产“天汇”事件再有新进展,继香港警方调查后,香港证监会亦正跟进事件,知情人士指出,无论证监会及警方商罪科,均在认真研究,在本身的执法范围,如何入手调查天汇问题交易个案。
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早前证实,警方及其它执法部门,正调查天汇事件,据了解,证监会近日亦介入调查。
至于证监会可循甚么角度调查天汇问题交易个案?一名熟悉监管法规市场人士分析指,若循民主党投诉提供虚假及误导数据,诱使公众交易以推高恒地(00012)股价的角度,则必须是公司发表公告,证监会才能根据《双重存盘》进行调查。但恒地未有就有关物业交易发表公告。
业绩报告 加入较罕见陈述
该名市场人士续称,从证监会的角度看,在今年3月底,恒地公布的重订年结日的18个月业绩中,将24个天汇单位售楼收益入帐,证监会可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下要求财务报表准确无误的规定,提出质疑。
“只要详细了解有关售楼合约条款,便知道只要楼价下跌多于5%,交易挞订的机会便很大。”该名市场人士分析指,恒地在业绩报告中,并加入“现时并没有理由相信,该24个单位之销售不会完成”,用语较为罕见。“可以想象,或许是核数师与公司管理层,讨论有关售楼收益入帐安排时,要求管理层作此陈述。”
另外,身为资深大律师的公民党汤家骅昨日质疑,天汇事件中,恒地与挞订买家订立的合约条文,订明买卖双方可以随时终止交易,而卖方只会没收5%的订金,与一般的楼宇买卖,卖方可以追收差价及强制要求买方完成合约,并不一致,质疑事件不寻常。
汤家骅称,由于事件涉及两个市场,包括金融和房屋范畴,要求立法会房屋及财经事务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跟进,并促请证监方面了解是否有人藉今次事件,从股票市场中获利。
不过,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王国兴表示,已决定不会与财经事务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
恒地质疑汤家骅 不熟条例
对于汤家骅质疑天汇交易,恒地发言人指,只没收天汇买家5%订金的做法,是符合现时售楼花同意书的政府标准合约要求,此外,合约的17条,有关强行完成买卖指令,只适用于卖方(即发展商),对买家无此要求,而计算逾期完成交易的罚息,则是根据当中第3(5)条,以汇丰银行最优惠利率加2厘为准,即7厘。发言人指出,议员的误解,或来自对买卖物业条例不熟悉所致。